三轮取证破解年龄谜题是指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通过三轮补充侦查取证,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真实年龄的案件处理过程。以下是具体情况:案件背景:2024年11月23日晚,深圳市坪山区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致4人轻微伤,犯罪嫌疑人小瑾(化名)是一方首要分子,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小瑾的父亲彭某提出小瑾的年龄问题,检察官要求彭某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彭某提供的湖南省桃源县计生站出具的出生证明存根显示小瑾出生日期为2009年5月21日,而公安机关调取的户籍信息显示其出生于2008年4月27日。若计生站出生证明属实,小瑾作案时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第一轮补充侦查:坪山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民警赶赴湖南省桃源县计生站核实出生证明存根,但发现出生证明上的“父亲”与彭某的身份证信息不符。彭某解释说存根上“父亲”栏的名字是自己真实姓名,目前的名字是邻居的名字,且小瑾外婆为让其提前入学,在河源市上户口时故意把年龄改大一岁。第二轮补充侦查: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开展第二轮补充侦查,侦查人员奔赴小瑾出生地,找到小瑾的奶奶张某。张某证实孩子确实是2009年5月21日出生,当时其母亲刚17岁,不符合生产登记条件,就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号码登记。村妇联主任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与彭某互换身份的邻居也承认了当年互换身份证的事实。第三轮补充侦查:尽管第二轮取证有进展,但仍无法确切证明出生证明上的日期就是小瑾的真实生日。坪山区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彭某的婚姻关系资料,并对彭某、小瑾的母亲易某与小瑾进行DNA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彭某与易某为合法夫妻,共生育两个孩子,DNA检验证实小瑾系二人亲生女儿。结合前两轮证据,查明彭某与易某未婚先育,易某生产小瑾时未满18岁,故冒用他人身份登记,而2009年5月21日对应的农历正是4月27日,恰好与小瑾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吻合。处理结果:2025年5月23日,基于充分确凿的证据,坪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小瑾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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